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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美姑县矿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解读

发布时间: 2023- 08- 09 15: 59浏览次数:

关于《美姑县矿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的解读

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依法查处矿产资源开发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巩固和深化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治理整顿成果,推进全县矿业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和《凉山州人民政府关于自然资源部区域挂牌督办会理市违法采矿问题专项调查整治工作方案》(凉府发〔2023〕14号)、《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会理区域挂牌督办教训开展全州矿业秩序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凉府办函〔2023〕67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严格执行矿产资源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地方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指导矿业权人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推动我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走出一条矿山布局更合理、资源利用率更高、经济效益更好、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更少的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子。

二、开展矿业秩序整治的目标和任务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矿业秩序整治紧迫性、重要性和长期性的认识,主动履职担责,以发展的思路,改革的魄力,努力构建长效监管机制,深入彻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到2023年底,实现矿山布局更加合理、违法行为得到全面遏制、违法案件得到及时查处、基层监管更加到位、规模化集约化程度明显提高、矿山建设更加绿色安全、矿业投资环境更加优质的格局。

(一)优化矿山布局。通过注销一批“小、散”矿权,淘汰一批落后产能,提升扩大一批大中型矿山技术产能,关闭一批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企业及无立项批复的洗选加工企业。全面结合运输距离、影响辐射范围和重大建设项目需求等,合理有序投放一批符合矿产资源规划的矿业权,推进全县矿山布局更加科学合理。

(二)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一是依法查处无证勘查、无证开采违法违规行为。尤其是要加大对玛瑙矿、高岭土、砂石等热点矿种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偷挖盗采国家矿产资源行为。二是依法查处持勘查许可证采矿、圈而不探、越界勘查开采等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以“地灾治理”、“土地整治”、“排危除险”、“生态修复治理”等为名实施非法采矿、擅自销售工程矿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依法查处以承包等方式实施非法转让、开采矿业权行为、不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土地复垦义务等情形。五是依法查处不按批准的勘查方案或开采设计实施勘查开采的矿山企业。对采取破坏性方式采矿、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报请发证机关吊销采矿许可证,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六是依法纠正越权审批矿业权的情况;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审批矿业权、滥用职权、失职、渎职、徇私舞弊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大基层监管力度。加大对基层监管力量的教育培训力度,指导属地政府和部门开展明察暗访,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不定期进行动态巡查,让矿山企业始终绷紧不敢违法、不想违法、不能违法这根弦。充分发挥乡镇、村组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鼓励群众举报非法开采行为,针对群众信访举报问题,务必及时现场调查、正面回复,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予以立案查处。

(四)建设绿色、安全矿山。鼓励已有矿山积极申报绿色矿山,全县推广绿色矿山建设经验。指导矿山企业严格按照“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原则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矿山企业,要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形成闭环监管,坚决遏制矿山安全事故发生,推动矿山安全事故和破坏生态环境现象明显减少。

(五)打造优质矿业投资环境。严格落实州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指导矿山企业通过市场机制多渠道进行融资,简化采矿权抵押备案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积极指导矿山恢复生产。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推出一批战略性优势矿产资源以市场化竞争方式,不设置限制性竞争条件、不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不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州内招标拍卖挂牌活动,打造矿产资源投资“热土”,鼓励国内大中型、优势企业参与矿业权竞买后就地建立深加工和下游产业链,充分将我县的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及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监管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细化部门职责,明确责任分工。

(二)坚持分类施策。在矿业秩序整治过程中,各乡(镇)及各部门要正确处理好整治与发展、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的关系,严禁对手续齐全、合法生产的矿山企业“一刀切”停产整改,要对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进一步落实分类施策原则,尤其在矿山企业安全有保障的条件下允许企业制定边生产边整改的方案措施,防止“一刀切”停止施工、停止物资供应、停产停工整改,要切实维护合法矿业权人权益,合理有序推进企业整改措施落地见效,保障我县矿业经济持续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督导考核。县政府将成立检查组在全县范围内按照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检查等方式对开展矿业秩序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持续跟踪督导。具体时间和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四)强化宣传教育。认真宣传贯彻《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推进“依法管矿、依法治矿、依法办矿”,大力发展绿色矿业,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参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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