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务公开>服务资讯>政策文件

美姑县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

发布时间: 2023- 01- 04 09: 55浏览次数:


美姑县
人民政府

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

 

为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草原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森林防火命令》《四川省人民政府2023年草原防火命令》《凉山彝族自治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条例》凉山州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令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实际,发布如下命令。

一、明确森林草原防火期。2023年森林草原防火期为11日至630日,其中21日至531日为森林高火险期。

二、划定森林草原火险区。森林草原防火期,全县所有林(草)地及距离林(草)100以内的区域均为防火区大风顶保护区为高火险区。在防火期禁止任何人进入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在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

三、发布禁火令。森林草原防火期,在林牧区要道、国有林场、大风顶自然保护地等出入口设立检查站和防火警示牌,设置“防火码”或人脸识别系统,凡进入林牧区的人员必须扫码或实名登记,接受防火检查,严禁携带火种或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牧区,严禁机动车等司乘人员在林牧区丢弃火种火源。

四、严控野外火源。森林草原防火期,群众违规野外用火,一律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公职人员违规野外用火,律依法给予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同时依规依据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直至开除公职,并全通报;对违规野外用火在场不予制止或制止不力的领导干部一律依规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并全通报;对引起火灾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严格责任追究。森林草原防火期,各乡(镇)人民政府严格落实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合理划分“火险区”,设置“火警线”,加强“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排查管控,领导干部带头分片包干靠前指导,坚决执行“林长制”“十户联保”、村民挂牌轮流值班和巡山护林员制度,推行干部包户制度,实行网格化管理。加强火源管控、防火检查和巡山护林,封住山、堵住车、管住人、看住火。对履职不力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六、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常态化组织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林区内的城镇、道路、村庄(住户)、学校、医院、养老院、文物保护单位、易燃易爆站库、工厂、矿山、电站、施工工地、行人休息驿站、景区旅游步道等重点地段、重点目标和重要设施,以及在森林火灾危险地段的铁路、石油天然气管道、电力和电信线路设施等,有关责任部门(单位)应当开设防火隔离带,清除沿途、周边和下方的枯枝、落叶、杂草等可燃物,对电力、通信线路和石油天然气管道定期组织看守巡护和安全检查,整治存在的火灾隐患。

实施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森林草原防火期,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一对一落实监护责任单位和个人,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被监护人野外用火、玩火。对监管不力的责任人,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

、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森林草原防火期,各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责任单位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类扑救队伍做好扑火准备。一旦出现火情,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疏散移受威胁群众和保护重要设施的安全,按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响应,在具备条件和扑火人员安全有保障的前提下,立即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有序组织开展扑救控制火情防止蔓延减少损失。

、强化宣传教育。森林草原防火期,各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增强公众的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公众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减灾能力,确保有火不成灾,有灾无伤亡。

、依法落实防灭火责任。森林草原防火期,各乡(镇)全面执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落实属地领导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管理单位主体责任,以及联防联控责任;实行县包乡(镇)、乡(镇)包村(组)、村(组)包户、护林员包山。林区毗邻单位签订联防协议,落实联防责任,协同做好联防区域内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遇森林草原火险橙色以上预警时,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机构和成员单位负责人带队下沉一线包干蹲点指导。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森林草原防火期,各乡(镇)、国有林区经营单位和输配电等企业组织开展全方位、拉网式森林草原火灾隐患大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对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公安县应急管理局、县林草等部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火,严格查处森林草原火灾案件,做到每案必查,每案必究。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应立即拨打森林草原火情、火灾报警电话12119110县森防指办值班电话:0834-8242350

 

                   美姑县人民政府

                   20221231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