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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发布2022年美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1- 19 11: 07浏览次数: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发布2022年美姑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美府办发〔2022〕21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相关部门:

根据《凉山州民政局 凉山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凉山调查队关于发布2022年全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低限的通知》(凉民发〔2022〕39号)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美姑县2022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通知如下。

一、城市低保标准为680元/月,农村低保标准为480元/月。

二、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1020元/月,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为720元/月。

三、调整后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从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美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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