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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姑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姑县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 11- 14 09: 23浏览次数:

美姑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美姑县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美府发〔2022〕2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美姑县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美姑县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5日

美姑县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减灾救灾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王勇国务委员批示要求,深刻汲取“7·12”平武、“7·16”北川两次灾害教训,省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省开展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根据《四川省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美姑实际,现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决策部署,按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工作会议部署,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将防汛减灾、防范化解重大灾害风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进一步查漏洞、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防汛减灾能力,全力确保安全度汛。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治引领、思想先行。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牢忧患意识,强化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扎实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突出重点、全域覆盖。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时段、重点人群、重点环节,开展拉网式、全覆盖排查整治,整体推进、分类施策,切实消除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风险隐患点。

——坚持齐抓共管、注重实效。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 果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整改到位。

(三)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推动思想认识再提升、工作机制再完善、责任落实再细化、防灾准备再充分、监测预警再强化、隐患排查再深入、转移避险再坚决,补齐短板弱项,消除盲区漏洞,夯实基层基础,筑牢安全防线,坚决防止因洪涝灾害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二、整治重点

针对“7·12”平武、“7·16”北川两次灾害暴露出的问题短板,结合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办公室工作组专家组调研指导意见,以及省、州、县汛前防汛减灾督导、汛期防汛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整治、防汛减灾专项督查和蹲点督查发现问题,认真检视、查摆问题,举一反三、整治提升,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取得实效。

(一)思想认识方面。重点整治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不深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树立不牢;存在惯性思维和经验主义,底线思维不足、极限思维缺乏;群众主动防灾避险意不强等问题。

整治措施:

1.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组织一轮专题学习,全面、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防汛减灾工作部署要求,结合《河南郑州“7·20”特大暴雨灾害调查报告》对照反思,不断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进一步强化底线思维和极限思维。〔责任单位:县直各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2.各地要组织开展一轮防汛减灾工作调查研究,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分管负责同志、乡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基层一线,掌握一手情况,了解风险隐患,解决具体问题。〔责任单位:县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3.各地要开展一轮科普宣传教育活动,大力推进防汛减灾知识“五进”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宣传洪涝地质灾害成功避险典型案例,加大防灾减灾有功人员表扬奖励和事迹宣传力度,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防灾减灾,切实提升识灾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二)工作机制方面。重点整治统筹协调不够,跨省跨区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信息实时共享不到位、毗邻地区会商联动不充分等问题。

整治措施:

4.严格落实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省地质灾害指挥部《关于建立健全跨省跨区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的指导意见》,县直部门(单位)要主动与邻市县(乐山市马边县、峨边县)、州内邻县(雷波、甘洛、越西、昭觉)相关部门对接,建立跨州、县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框架。(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5.建立州县乡村四级毗邻区域防汛减灾联防联控机制,县、乡、村主动加强与毗邻地区、接壤区域沟通协商,通过签订协议等方式,明确责任单位及联络员,明确信息共享、会商研判、预案演练、应急救援等合作方式和具体任务;督促指导乡村两级加强毗邻地区之间的协调联动,切实做到“上游下雨、中游吹哨、下游开跑”。〔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三)责任落实方面。重点整治防汛减灾属地责任落实不到位,“上热中温下冷”现象不同程度存在;压实防汛减灾责任缺乏有效手段,包保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6.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相关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为主,全面落实各级党委领导下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灾减灾责任制,建立完善“三单一书” “两书一函”工作机制,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7.健全防汛减灾包保责任制,严格落实县领导干部包乡(镇)、县级部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组、村组干部包户的工作要求,建档锁定包保责任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级包保责任人要履职尽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推动包保责任制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县级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四)防灾准备方面。重点整治隐患点位掌握不精准、隐患整治不彻底,风险研判不足,部分场镇跨河跨沟桥梁涵洞易堵塞;预案措施不具体,基层应急预案与气象预警联动不够,针对性、操作性不强;贴合地形地貌的应景式演练开展不足,多灾叠加等极端情况考虑不充分;沿河(沟口)场镇、纵深狭长沟谷人员居住点等区域防灾综合能力不强等问题。

整治措施:

8.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以流域为单元、以沟道为线纲、以居民点为对象,常态化开展洪涝地质灾害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隐患排查,建立隐患档案台账,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9.提升山洪灾害防御能力,进一步梳理全县山洪灾害危险区,以县为主体开展拉网式山洪沟地形地貌、物源情况、淤积现状、阻水建筑等情况排查调查,对沟口、沟边有人活动的生产、生活区域防洪能力进行评估,做到“地图化”“表格化”,动态复核划定风险等级并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0.结合新情况及时完善和优化县乡村及重点部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分工,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细化不同级别应急响应行动,制定并落实应对极端暴雨、超标准洪水、洪涝地质灾害“交织叠加”等超常规措施,提高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并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11.针对可能出现的地震、洪涝、地质灾害等多种自然灾害叠加情形,编制多灾种叠加应急预案(应对方案),县、乡(镇)级应急预案于9月30日前编制完成。〔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县直有关部门(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按要求推进〕

12.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熟悉掌握应急预案和应对流程,组织开展1次贴合地形地貌的应景式、实战化演练,预案演练情况报上一级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已完成〕

13.抓实抓细转移避险演练,具体到每个点位,下沉到最小工作单元,充分考虑强降雨可能引发的灾害链,常态化组织山洪灾害危险区、水库水电站、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河临沟低洼地带等重要防汛点位周边群众开展实战演练,特别是要加强夜间和断路、断电、断通信等特殊情景的实战演练,不断提升应对极端情况的避险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4.针对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沿河(沟口)场镇,要充分考虑跨河跨沟桥梁涵洞阻水、壅水、溃决等极端情况,通过多部门协同,实施综合治理,提高防灾能力。〔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五)监测预报预警方面。重点整治监测站网布设密度不够,特别是高山峡谷人口聚居区、上游无人区监测站点缺乏;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衔接不紧密,临灾“叫应”机制不健全,灾害预警发布后应急响应级别偏低或启动滞后等问题。

整治措施:

15.强化气象、水利监测预报,结合风险评估及隐患排查成果,优化雨量站、视频站等布局,加密布设监测设施;提升预报技术水平和短临预报能力,加密预报频率、延长预见期,不断提升灾害性天气分区域、分时段、分强度的预报准确率。〔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厅;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6.强化预警信息发布,完善灾害预警服务平台,优化实况监测报警、客观预警信号自动生成等功能模块,不断完善预警指标和预警流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持续推进预警信号精细到乡(镇),为指挥决策和防范应对争取提前量。〔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7.强化预警信息传递,围绕面向公众和防灾责任人的两条预警主线,落实直达基层责任人的预警“叫应”尤其是高等级预警电话“叫应”机制,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充分利用预警广播、村村通、手摇报警器、铜锣等多种载体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传达到村到户到企到人,特别要覆盖外来旅游人员、工程施工人员等群体。〔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18.强化气象预警与应急响应联动,发布预警后,立即组织综合研判,开展针对性安排部署,按照预案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科学有效防范应对灾害,做到有预警就有响应、有行动、有反馈。〔责任单位:县防汛防地灾专班、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六)巡查值守方面。重点整治“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落实不到位;一线监测巡查、预警转移等责任落实到“最后一公里”有差距等问题。

整治措施:

19.坚持“雨前排查、雨中巡查、雨后核查”,实行基层监测预 警和巡查责任人“AB角”制度,对山洪灾害危险区、地质灾害隐患点、临河临沟临山居住点、在建涉水工程工地营地、河心洲岛、水库水电站、江河堤防、城镇易涝区、低洼地带等重点部位开展动态巡查,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早撤离。〔责任单位: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0.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守制度,每日抽查带班值班情况,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力量、加大抽查力度,督促人员在岗在位、履职到位。〔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七)转移避险方面。重点整治极端条件下的转移准备不足;外来人员底数不清、管控有缺失,人员转移提前量不够,执行不坚决、不彻底等问题。

整治措施:

21.做好转移避险准备,对有人居住的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开展风险评估,充分考虑桥梁涵洞堵塞壅水等极端情况,科学设置转移避险阈值,合理圈定人员转移范围,加强转移避险地点安全评估,优化完善转移避险方案,细化制定组织领导、预警信号、通联手段、转移路线、避险场所和安置保障等各项具体措施,及时发放避险转移明白卡,引导群众会跑、早跑、快跑。〔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2022年8月30日前〕

22.加强各类人员管理,摸清受威胁人员底数,特别是外来人员、进出游客等流动人口情况,明确管理单位、责任人,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口热力图等技术手段,统筹发挥灾害监测员、灾害信息员、基层网格员等作用,及时发现风险,动态跟踪管控,畅通联络渠道,确保信息及时传递到位、人员转移到位,织密织牢安全防控网。〔责任单位: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23.严格落实“三个避让”和“三个紧急撤离”刚性要求,密切关注水雨汛情,充分授予基层防汛责任人组织指挥权限,提前果断组织受威胁人员转移,做到应转必转、应转早转、应转尽转,强化转移、安置全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五有三防”。县、乡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及时调度检查人员转移避险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各相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亲自部署,及时制定实施方案,细化工作举措,将每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具体部门、落实到具体人员,确保防汛减灾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强化督导检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强工作统筹,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三)确保工作实效。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充分运用“两书一函”等方式,切实将工作责任和措施落实落细到最小单元。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典型问题案例,加大电视、报纸、网络等曝光力度,推动防汛减灾责任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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